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表
REPORT PUBLICITY | 2021-10-26
项目名称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建设单位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马以云 | |
建设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5100号 |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调查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矽尘(总尘)、煤尘(总尘)、煤尘(呼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氯化氢和盐酸、氢氧化钠、氨、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物质的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的强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郑琪、杨侃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郑琪、杨侃、施天伦、张泽琰、郑亚龙、邱浩 | |||
现场陪同人员 | 马以云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覆盖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位置应醒目,易引起注意。警示标识、公告栏及告知卡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时应及时更换,保证其清晰、醒目。输煤系统转运站区域存在污渍现象,应及时进行清洁并注意日常维护。 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到盐酸、氢氧化钠、氨等危险化学品,建议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落实本报告中建议章节中提出的改进措施后,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
注: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