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上海三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信息公开表

REPORT PUBLICITY | 2023-11-10

项目名称

上海三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上海三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恺

建设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兴庆路1201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调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臭氧、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电焊弧光、噪声

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物质的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的强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杨侃、郑琪、周惟菁、瞿燕明、张志明、施秀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郑琪、杨侃、朱佳云、施天伦、诸馨怡、姚峰

现场陪同人员

冯恺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调查时间:2023-09-11

采样时间:2023-09-20~22

检测时间:2023-09-20~25

评价结论与建议

1)用人单位应在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在电焊区域设置了电焊烟尘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应增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要求,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应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同时应定期维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2)用人单位为所有操作工配备了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应为电焊操作工单独配发防尘毒口罩。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的规定,作业场所中存在职业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风险时,用人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与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作业状况、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个体防护装备本身不应导致其他额外的风险。用人单位配备个体防护装备时,应在保证有效防护的基础上,兼顾舒适性,需要同时配备多种个体防护装备时,应考虑使用的兼容性和功能替代性,确保防护有效。

3)用人单位为电焊操作工体检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其他粉尘、砂轮磨尘、噪声,未进行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的体检项目。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体检项目的体检周期。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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