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信息公开表

REPORT PUBLICITY | 2021-10-28

项目名称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力晟

建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181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调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矽尘、煤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氯化氢和盐酸、氢氧化钠、氨、尿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

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物质的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的强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郑琪、刘智伟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郑琪、刘智伟、杨侃、施天伦、张泽琰、许海艳、朱佳云

现场陪同人员

朱力晟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调查时间:2021-8-26、27

采样时间:2021-6-1~3、2021-8-17、18

检测时间:2021-6-2`4、2021-8-17、19、23

评价结论与建议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对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氨、尿素、煤尘、矽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高温、工频电场、噪声等进行申报,并将检测报告、职工职业病体检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集中归档,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化水系统加药间氨告知卡不规范,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等(氨告知卡见下图)。警示标识、公告栏及告知卡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时应及时更换,保证其清晰、醒目。用人单位锅炉房入口处职业危害告知卡老化,应注意及时更换并定期检查。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为噪声、煤尘、高温,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对劳动者安排体检项目,用人单位应组织有体检复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体检,补查胸片、尿常规、血糖,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原岗位,避免接触职业禁忌症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落实本报告中建议章节中提出的改进措施后,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注: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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