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信息公开表

REPORT PUBLICITY | 2023-04-10

项目名称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敏

建设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66号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调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物理有害因素的强度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杨侃、郑琪、周惟菁、刘智伟、张志明、施秀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刘智伟、杨侃

现场陪同人员

侯敏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调查时间:2022-11-18

采样时间:2022-11-22

检测时间:2022-11-22

评价结论与建议

1采光照明

用人单位铜牌车间、空压机房、配电房照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建议用人单位更换铜牌车间、空压机房、配电房灯具,使其照度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中的相关要求。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应减少裸光照射或使用深颜色灯罩,以完全遮蔽眩光或确保眩光在视野之外,避免来自灯泡眩光的影响。应采取避免间接眩光(反射眩光)的措施,如合理设置光源位置,降低光源亮度,调整工作场所背景颜色。

2警示标识及公告栏告知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中文说明书,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要求,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建议在打包区、铜牌车间、空压机房的醒目位置设置“必须戴耳塞”“噪声有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制造车间设置“噪声有害”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应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同时应定期维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本次现状评价不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依据。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改进建议,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防治效果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2.如预评价报告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只需列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情况等相关内容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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